\r\n各位省政府交通厅的领导们:\r\n\r\n 你们好!\r\n\r\n 1、为何山东莘县频繁发生交通事故?\r\n\r\n 2、肇事者无偿还能力或者逃逸,你们会怎么办?\r\n\r\n 2011年10月21日18:00许,在莘县朝城医院附近200米处发生一起三轮车撞五菱面包车导致2死6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截至目前交警队认定三轮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可是肇事者医药费一分没给,丧葬费问题也是东拼西凑, 以下有三个疑点请各位领导能给与回复!\r\n\r\n 一个是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到哪里去了的问题。开车的人一说就知道,哪辆车一年不被罚款千儿八百的?汇集起来这些交通违章罚款可不少,仅在我生活的湖南长沙市,我估计了一下,一年应该不下十亿。这些罚款有部分是应该纳入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专用于那些需要救助但没得救助来源的交通事故的。\r\n\r\n 可是在山东聊城市为何迟迟不见该救助基金,莘县交警队同志对我们说:我们这里没有,市里、省里他们就不清楚,你可以自己去咨询。\r\n\r\n 二个是肇事车有交强险。为什么就没看到保险公司的人,一出险就不见踪迹了。保险公司就不能参与诉前调解?非要法院判决以后才肯吗?\r\n\r\n 三个是肇事者为一普通农民,没有能力偿还,我们这些受害者应该怎么办?\r\n\r\n 司法途径,就算我们赢了官司,那也只是数字呀!难道我们(受害者)就要赔了人还有赔钱吗?\r\n\r\n请问山东省政府及交通厅还有其它办法吗,能不能为客死他乡他想的受害者做主?\r\n\r\n 请问天理何在?人情何在?政府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