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8042 提问时间:2015-08-20 09:46:13

      我是聊城市城区的市民,一直是工商银行的储户,去年陆续通过振兴路支行在账户存了200万。但是今年6月下旬去取钱时发现钱取不出来,才知道工行振兴路支行的员工郑丽私自用我的钱买了理财基金,而基金赔了钱,造成了我巨额财产损失。我去找工行要说法,但是一直不肯拿出证据。

      我是去年在工商银行振兴路支行前台办理了一个储蓄活期账户,作为日常存款使用。当时办理业务时,工行员工郑丽向我推荐开通网银,我文化水平低不会用电脑、不会用网银,本无意开通此业务。但是在郑丽的“热情推荐”和一系列操作下,我清晰地记得,当时在银行毫无遮拦的大厅里、在郑丽的“热情帮助”下多次输入设置密码,开通了这埋下祸根的网上银行业务。

      今年6月下旬,因我对象急需用钱,我们去银行取钱时竟然发现账户的存款余额失踪了。我们急忙到银行询问,才知道因银行内部有规定员工销售基金的任务,我的账户被员工盗用,购买了200万元的基金产品,而基金亏损,我们的200万存款无法取出。

      我们去找银行要说法,工行回复说给我们造成的损失只是临时的,购买的基金只是暂时的亏损。银行还保证说9个月后能还给我钱。我对象工作上急需用钱,工行当时答应先筹集资金给我们,我们需要多少就先给多少。但是,当时工行只安排员工郑丽给我们筹集了17万,对于我们要求归还全部存款的要求,便不予理睬。

后来我了解到,事实是工行员工郑丽为了完成任务,擅自盗用我的账户购买基金,当时银行主任等领导也在场。但是,银行刚开始承认是员工购买的基金,后来随着不断协商,银行不再允许郑丽参与,不承认是郑丽购买的,却说是我们本人买的理财基金。

      目前的状况就是,银行领导相互“踢皮球”,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我们投诉无果。我们不停地找银行协商,请求银行拿出当时的监控记录,监控记录是铁证,银行领导说录像能保留3个月,可银行至今未给我当时郑丽操作窗口的具体录像。银行一直往后拖延时间,我们怀疑银行是有意让“时间”来消灭录像的证据。

      工商银行及员工违规操作,欺诈老百姓,造成用户巨额财产损失。银行现在不给证据,也不给说法。希望相关部门能关注一下,帮我们讨回个说法。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