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7873 提问时间:2015-09-28 10:06:50

济宁市兖州区百货站小区内的大片违章建筑,均属部分居民私自搭建占用公共区域面积,为何区委、区政府在创卫拆违中选择性执法?占道最明显、最脏乱的反而不拆,无关紧要的个别拆掉,用意何在?标准何在?拆违是看违章建筑还是看人?强拆之前有无下达专业、规范的书面通知?强拆时为何不出示相关许可?执法部门有无强拆职权?为何不能正面回答群众疑问而是现场隔离阻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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