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6655 提问时间:2015-10-23 09:47:19

 据悉,肥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发放取暖补贴的范围是: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具体发放标准分别是:厅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一般人员1100元。享受相应待遇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组织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以下标准发放: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种条件的,可本着就高的原则发放;职工住宅采暖补贴由所在单位每年10月份按标准一次性发放给职工,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采暖补贴”科目。

   我想请问制定本通知的各位领导,工资已经改了,按照年限和职务发放。但就取暖费而言级别高的人员就应该比普通人员采暖补贴高吗?这对于新入行和入行不久的人员而言是严重的不公平,人人平等,难道他们的取暖温度应该更高吗?同样是为人民服务,差别为何如此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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