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1673 提问时间:2015-11-19 15:13:02

11月17日晚上,在位于科技二村北门的物华大酒店吃饭,饭后发现放在酒店门口的电动车被盗了,于是找酒店方协商此时,同时也报了警,哪能想到协商不酒店一孔姓经理便叫来五六个人群殴顾客一个人。

把人打伤后,这位孔经理便遣散召集来的几个打手,警察来后,说就他自己打的。

协商过程中,我提出以现金形式赔偿电动车的方案,具体多少钱以我们在九月份刚买的电动车的收据为准。经理说不行,已现金形式不可能。这位经理说可以以后来吃过打折或免一两次单都可以。我媳妇还要骑着车上班用呢。

之后,他就一直在绕,我们我不同意,他就说那他也没办法,你们爱怎样怎样吧。之后我就特生气,骂了他一句,他就急眼了,拿起烟灰缸就轮起胳膊要打我

警察来后,也没有把行凶打人者带回派出所,一名警察还对我说他们经常来着吃饭,也没有丢车!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