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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8716 提问时间:2015-11-23 09:07:43

淄博市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西北麻村2011年旧村改造建设拆迁安置6、7、8号楼,2012年安置楼未完工就刊登广告市场化对外出售。反映到沂源县长信箱,得到的答复是: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从反馈的情况看,正在建设的楼房市场化出售已经停止,并决定将开发建设的全部楼房用于安置拆迁户。但是2013年以来,西北麻村只安置7、8号楼,6号楼一直市场化公开销售。近两年来多次实名通过12345市长热线、县长热线等方式反映,得到历山街道办事处答复是:“7、8号楼全部用于安置拆迁户,6号楼有30套用于安置户,剩余部分已经县房管部门批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开发企业进行市场化销售。”事实是:7、8号楼不但有多套未安置拆迁户,6号楼全部市场化销售。剩余部分到底剩余多少无从知晓,只能靠老百姓去猜。在全国“三严三实”教育情况下,历山街道办事处还不严不实,为官不为,不进行实地调查,弄虚作假,糊弄老百姓。这样的工作作风怎样为老百姓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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