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248 提问时间:2015-12-30 08:43:11

青岛市市北区绥宁路17号梦境江南小区物业公司“四宗罪”:

1、物业公司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占用小区公共道路甚至是消防通道划定停车位用于出租牟利,严重损害了全体小区业主的利益。
2、由于小区公共面积小,为牟取最大利益,物业公司将小区所有消防通道甚至是地下车库坡道划成停车位,造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3、物业在出租车位时故意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由于车位数量不足,导致业主间为争抢车位矛盾纠纷不断,同时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口设卡,不租车位不让进,使矛盾进一步升级。
4、小区业主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小区物业公司仍我行我素,拒不理会相关部门的劝告,业主们已群情激奋,极易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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