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1631 提问时间:2016-01-08 08:59:54

举报

尊敬的领导 :

    您好!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滕军,我举报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失职渎职。2011年1月31日我打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看看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是否秉公执法,结果令我很失望。我从2011年1月31日举报,时间过了一个多月也没有查处。这期间张水先副局长找我谈话,他说你在国土局工作不能举报违法占地,别人行你不行。这让我费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难道张水先副局长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剥夺了我的政治权利。我给12336打了10多次举报电话,他们说我给你问问一直没有结果,难道国土违法举报电话12336是摆设吗?2011年3月15日我给淄博市国土资源局纪委打电话,如果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再不管我向上级纪委、检察部门反映情况。2011年3月18日淄博市国土资源局阎照俭科长和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队长陈雷找到我,阎照俭科长问我想怎么处理,我回答依法查处,秉公处理。陈雷说咱现在是凭图管地,他从图上看伊茂国煤场是工矿用地,并且说新城镇府建委给伊茂国煤场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许可证。我当着阎照俭科长的面说我们都是老土管,你不用糊弄我。我给陈雷提了三点:第一点是耕地变为建设用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1998年和1999年我在新城镇土地管理所工作时,我很清楚伊茂国煤场所占的土地是耕地,我也能找邢家村村民证明伊茂国煤场所占的土地是耕地。伊茂国煤场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就盖上房屋,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大笔一挥,在桓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涂上颜色耕地就变成了建设用地,谁给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那么大的权力?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这是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第二点伊茂国煤场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新城镇府建委就给伊茂国煤场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不合法怎么处理?第三点伊茂国煤场违法占地怎么处理?陈雷说你还年轻政治上还想进步,你把事情闹大了,政治上进步的时候上面领导把你卡住。我对陈雷说岁月不等人自己今年39岁了,我在政治前途上已经没有年龄优势,和我同时进局的很多同志都解决了副科,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2000年我在马桥土地管理所工作时和我搭对桌的金建海都成了局党委委员,自己也不抱多大希望。陈雷又说内部人捣鼓内部人传出去不好听,我就纳闷了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领导什么时候把我当做内部人?这几年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对我确实不公平,我对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党委有看法。当时我很气愤说张水先指使国土资源局职工执法材料集体造假,伪造假罚款单据,包括违法占地企业法人代表的签名都是桓台县国土资源局的职工互相代签和按的手印。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占地罚款单据能造假,但是银行的进账单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造不了假。陈雷说伊茂国煤场在道路控制红线内,局里就是想给他办手续桓台县公路局也不给他盖章。他下午回去后联系田庄国土所所长付书军,通知伊茂国不能进煤,以后伊茂国如果想用地就让他交土地有偿使用费,在经济上让他付出。伊茂国煤场没有用地手续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收取他土地有偿使用费,难道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默认伊茂国违法占地了吗?中午张水先副局长在起凤镇五贤祠酒家请客,吃饭时我谈到有投诉不要紧,关键是处理得当求大同存小异,这才是民主进步。张水先副局长打压威胁举报人只能激化矛盾,当时我说气话市局我不找了,陈雷你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不处理我不投诉别人也会投诉,你不怕上级纪委、检察院追究桓台县国土资源局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就行。2011年5月1日我回老家看望奶奶,我看见伊茂国煤场进满了煤,上班后我打电话问陈雷,陈雷说滕军你也知道现在执法很难,我也干够了,要不我辞职。虽然我也是新城人,但我也不认识伊茂国,如果你非揪住伊茂国煤场违法占地不放我就给他下罚款,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只有举报人揪住违法占地不放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才查处违法占地吗?截止2013年底桓台县违法占地440多宗,违法占地面积高达4900多亩,难道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就没有管理责任吗?我多次向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周荣吉和分管执法工作的工会主席刘刚反映,他们推诿扯皮伊茂国煤场14年违法占地至今没有查处。

    2015年8月28日桓台县国土资源局给我出具了答复是桓台县新城镇邢家村伊茂国占用村庄建设用地993平方米用于居住及存放煤炭,其中450平方米为宅基地,办理了宅基地使用手续,批准文号为桓政土(房)[2001]19号。其余543平方米无土地手续。耕地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桓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就变为建设用地的人员是金建海、史继会、付书军等10余人;伊茂国煤场耕地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就为其办理了450平方米的宅基地手续的人员是金晓东、巩绪明。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违法占地材料集体造假的人员是张水先、陈雷、付建波等10余人。我要求追究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和新城镇府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决不饶恕。

                                      滕    军

                               2016年1月8日

 

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滕军我举报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不作为、失职渎职、包屁犯罪。2015416日上午,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马桥管理所副所长、执法中队中队长付建波,他到我办公室威胁我说你不要揪着马桥镇滕寨村违法占地不放,滕寨村108宗的违法占地都是小事,桓台县违法占地多了你能查的过来吗?截止201312月桓台县违法占地440多宗,违法占地面积4900多亩。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难道查处违法占地不是你付建波和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马桥管理所的职责吗?我让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查违法占地就查,我不让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查违法占地就不查,我有那么大的权力就好了。付建波吃里扒外充当违法占地的保护伞,说他是内奸一点都不过分,期间我遭到违法占地户滕修锋10多次短信威胁。2015418日上午他又打电话诽谤我,他说我从桓台国土测绘评估院(桓台国土测绘评估院即淄博中伟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是桓台县国土资源局的小金库,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职工宋述红于2011年负责桓台国土测绘评估院工作至今,并且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长巩向瑞的女儿、原副局长胡开业(已去世)的儿子、原副局长耿佃明的侄子、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果里分局原分局长刘仁考的儿子,现任副局长张水仙的女儿、现任纪检书记刘书勤的女儿及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王同顺的外甥等都在桓台国土测绘评估院工作。另,现任桓台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金建海的儿子原在桓台国土测绘评估院工作,其父金建海通过人际关系把他调到淄博市国土测绘评估院工作。)拿钱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小面包怎么换的小轿车,把我逼急了我把你们全部弄进去。我贷款买车建设银行有据可查。他说史继会惹他生气他摔碎了酒瓶子,如果不是别人拉着就插死他。史继会因2005年在周家土地管理所任所长时多次挪用公款,其中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两次是挪用公款10万元和挪用公款50万元,不知为何桓台县人民法院只追究他挪用公款10万元的罪行,而没有追究史继会挪用公款50万元的罪行。史继会于2011年被桓台县人民法院判为有罪免刑-桓台县人民法院(2011)桓刑初字第171号刑事判决书,为何史继会2005年挪用公款2011年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为何史纪会有罪免刑桓台县国土资源局还重用他,任命他为局规划科科长。传说史继会与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是亲戚,难道这里面有交易?付建波在我家楼下按门铃威胁我说要弄死我,他说你下来我给你打断腿,他又威胁我说让他们知道你举报违法占地你就臭了,付建波失职渎职还嫁祸于人,其心可诛。谁能证明违法占地是我举报的,群众早在201193日的桓台吧、淄博吧、山东吧的网上都发帖子举报过,而且2013年群众到局里上访领导们都知道。付建波侮辱我的人格我很气愤,我心底无私天地宽,我打电话约他到局纪委书记刘书勤办公室当面对质,并请纪委介入调查还我清白,他不但不知悔改还辱骂我,当着刘书记和李娜副局长的面要打我。我严厉的批评付建波,群众反应的是不是事实,违法占地不查处就是你付建波和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马桥管理所失职渎职。据悉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马桥管理所和马桥镇人民政府给淄博市市民投诉中心的答复中隐瞒了马桥镇滕寨村的违法占地,难道这里面有猫腻?马桥镇滕寨村的违法占地至今没有查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欺上瞒下成为一种习惯;无事生非成为一种爱好;造谣诽谤成为一种慰藉;是非不分成为一种借口;栽赃陷害成为一种本能;争凶斗狠成为一种炫耀;打击报复成为一种手段;失职渎职成为一种敛财;尔虞我诈成为一种方式;醉生梦死成为一种常态;奢靡腐化成为一种追求;明哲保身成为一种信条;赏罚不明成为一种隐患;弄虚作假成为一种职业;官官相护成为一种规则;贪污腐败成为一种群体,您说怎么办?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领导长期借用桓台国土测绘评估院多辆轿车归己使用,例如:大众迈腾鲁C5S627,登记日期是20114月、斯柯达明锐鲁CVW625,登记日期是20133月、起亚福瑞迪鲁CFG916,登记日期是20099月、长丰猎豹鲁CGJ625,现已退回,但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另,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为了办事方便长期借给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两辆桑塔纳轿车归己使用,现已退回。其中一辆桑塔纳轿车低价卖给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科吴国智,另一辆桑塔纳轿车的车牌号是鲁CN9439,登记日期2006年5月。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都走访到国土资源部。我恳请您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直至将这些害群之马绳之以法。                                    

                                         

 

 

 

 

 

 

 

 

 

 

                                                                                     滕      军

                                                                     2016年1月8日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