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4日,我驾驶鲁LM5581,在S334省道兰陵路被拍到超速。我去违法处理大厅办理违章时,通过查询发现,同一个车道有两辆车。我有高血压,平时我开车比较慢,从来没有超过50,开车比较注意。当时后面那辆车开的比较快,为什么说是我的车辆超速,难道就是因为我的车在他的车前面吗?我对五莲大队这件事提出异议!你们就是这样工作的吗?这样为人们群众服务的吗?不分青红皂白,不摸清事情真相,乱下定论!要求交警五莲大队给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