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0132 提问时间:2016-02-15 17:19:51

尊敬的各级纪委领导您好:

  我们是山东省微山县马坡镇黄庄村村民代表,向你们反映我村村委书记高启良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做出多起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了我村村民的利益,并且他使用威胁恐吓等手段对村民镇压,致使村民敢怒不敢言,2015年12月19日下午喝酒后骂街,扬言你们随便告,我上边有人有关系,别想告倒我,我一定捅死你们几口人。这些话把我们村民大部分都镇住了,只有忍气吞声,本来和谐的生活环境,让他的所做作为罩上了厚厚的阴影。看着他违法违纪下去,现在已经到了再也无法忍下去的地步,再忍我们村民就没法生活下去了,只有向政府领导反映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恳求政府领导进一步核查,为民做主!

  高启良村书记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具体违法违纪如下:

  1、92年挪河堤占压的土地补偿3.6万元,青苗钱3.6万元,水利局有村干部签字。94年龙卷风上级发的救灾款没发到受灾村民的手里,村干部有签字。

  2、新挪的泗河堤共卖给12家村民,得到现金3.6万元。这十二家是陈景兰2份、高成喜2份、吕广明1份、高成效2份、高成富1份、成刚1份、高成群1份、吕开友1份、高成清1份。

  3、老泗河河床地卖两次共得现金30余万元,最后一次卖给高启照、高成德、高长照、高长军、高启良、吕广乾、高启柱、吕广峰、高二兵、陈景兰、高成全、高成喜、吕广斌、刘昌玉、另独庄6亩地两次共卖6万元。最后一次卖给吕小四、高保生。

  4、南坡卖给吕广乾、程兆峰、高成良等人,具体金额不详。

  5、南坡的地卖给西程堂村程涛、小月等六家栽树,共得现金2.4万元。家前园后卖的地具体数值如下:高成运1千元、启网1千元、启留1千元、马钦元1千元、成星1千元、成五1千元、陈景兰1千元。成清墙南300元、成富300元、启照门前2千元、启照门东林地2千元、高建设家墙南卖给马钦河800元、启昌门前300元、成四300元、王继安门前500元、收修路费500元、王继国门前500元、满忠伟墙西500元、根运墙西500元、高成俭300元、李来顺门前1500元、士喜300元、士全300元。

  6、24亩宅基地:

  高启良破坏国家的耕地,私自将24亩可耕地以竞拍的形式卖给私人作宅基地。到现在大部分土地都闲置,他得到现金30余万元。

  第一次卖给:李传坤、程四奎、高启祥、程兆新、高保廷、吕广平、高启华、程兆友、高成德、高保玉、吕开德、吕开友、高成銮、吕广乾。

  第二次卖给:吕开财、高成喜、高启华、高成右、高启文、高生、高长浩、高成全、高启胜、程士雪、高国庆、高成喜、高启良、高长年、高成清、高成运、吕广亮、孔民、吕广斌、张汝芹、根运、高启生、高成四、吕广乾。

  7、高启良在任职管区书记期间,私自将朱集管区、原朱集联中、朱集小学。大部分地皮国有资产均已卖出,具体金额待核查。朱集管区新迁入党员每人至少收两千元接纳费。

  8、村内修路,村民捐款2.6万元,去向不明。

  9、国家拨给的24万元一事一议专用资金,虚报冒领国家的粮食直补款。非法侵占民政部门救助五保户、低保户的建房款、低保款。09年从市财政申请的朱集小学危房改造款约贰拾万元。此款项市、县、镇、三级政府财政有详细账目。以上款项去向不明。

  10、2016年元月12日村书记高启良为其母亲去世大摆筵席,收花圈150多个,礼金十多万元(具体数量村民高长亮、吕广乾见证)县纪委接举报后未公开处理,在县纪委去的路上,就有人给高启良通风报信。

  除此之外,高启良在任职期间还存在种种违法违纪行为,在此不一一列举了,他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村民的利益,黄庄村村民请求政府严查此事,还村民一个公道。

  此致敬礼!

  黄庄村村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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