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日照盐务局对职工下发文件,内容为关于购买日照亨泰房地产公司的期房,合同注明:员工买房大大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并注明如不按时交房赔付房款的5%。很多职工包括各地盐场的职工都是倾尽所有血汗钱甚至借钱去盐务局交了钱。可是2014年,盐务局又通知可自愿退款,不再购房。可同意退款的职工却至今没有见到钱。亨泰房地产公司和盐务局更是互相推诿扯皮。离合同上的交房日期(2015年12月)已经过了三个月,却依旧不见动工,钱更是杳无音讯。在习总书记大力反腐,严禁官员滥用职权的今天,在中央三令五申要保障人民的购买房产的权益时,胆大如日照盐务局,胆大如日照亨泰房地产公司,竟公然挑衅中央的权威,践踏法律的尊严,罔顾职工的利益,实在法理难容,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