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1344 提问时间:2016-03-08 10:16:07

由于政府征地用于新农村改造,三官村二组所有村民失去耕地。三官村二组村民失去土地后,出现了收入来源不稳定等情况,而现行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无力考虑和承担失土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根据国家规定,农民失地后应该办理农民失地养老保险制度以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而三官村村委由于换届之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二组村民意见很大,民愤很大。山东省早在2004年4月5日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出台了《山东省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操作办法》并下发通知各市区,为何当时南站镇政府征用三官村二组村民耕地不给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三官村二组村民的土地都是国家合法的耕地,如果说当时政府是经过国土部门按正规程序依法征用的土地,那么按照国家规定是应该为失地农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的。如今村民失地多年,政府并没有为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而是一味的推诿,还说什么“官村二组的土地因不符合相关条件,无法享受失地养老保险补贴。”?那么我们有权怀疑当时政府征用三官村二组村民耕地所走程序的合法性!当时政府征地之前三官村所有村民的户口都属于汶上县汶上镇(现如今好多身份证没到期的村民身份证归属地还是汶上镇的),而后来征地时村民的户口又变成了南站镇,户口归属地更改之后征地补贴就少了很多很多。这种有损农民利益的做法,我们的政府是如何考虑的?政府征用三官村二组村民耕地的用意又何在?我们失地村民的要求并不高,只希望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能重视我们的民声和农民的呐喊!把本该属于我们农民的利益能尽快的给我们!尽快帮我们失地村民办理失地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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