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2076 提问时间:2016-03-16 10:30:08

岚山区龙王河治理工程中,黄家裕村委未与村民就赔偿达成一致,居然强行动工挖地!我们相信区里镇里的赔偿标准都是按照国家规定落实的,但是为什么到最低级别的村委就那么难落实,村民的利益让谁来保护。对此我们提出以下问题:1.村委应该将土地的征用用途、年限公开透明化的告诉村民,区县给予的赔偿必须财政阳光的公开。不要让某些人公饱私囊!2.只是丈量清点完毕,有些农户对于清点的结果都未签字确认,更没有公开的告知赔偿标准,村里单方面的打出赔偿的钱数的纸张与3月13日贴在墙上,随即广播喊一句,然后上午就私自动工,村民大多都未来得及赶到现场,如此违法行为必须向村民道歉,不然国家赋予村民土地不被侵犯的权利何在!!3.土地不管是征用还是租用,村里如何安置、赔偿和村民协商一致并落到纸质上!如此暴力,绝不是共产党的处事作风!!! 4.此工程并不只占用黄家裕一个村,赔偿应该前后村在同一档水平,但现在相差很大,与省里1月1日的保护村民权利的文件精神相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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