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国务院下发《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乐陵市政务服务中心严格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逐项取消落实。
经过认真梳理,决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项,其中有5项属于市、县级行政审批权限,如: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14项属于地方税务权限的审批事项,均按照要求取消落实。
同时,乐陵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对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变相予以恢复;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不得指定或交由行业协会商会、事业单位继续审批,确保行政审批迈入“标准化”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