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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9288 提问时间:2016-04-06 09:35:28

山东省曹县教育局真的太无耻了!不敢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事实:山东省曹县安蔡楼镇唐菜园小学教师李文春十几年未正常上班,先在上海为山东省菏泽市海宏食品有限公司打工数年,后于2003年前后到南京为山东省菏泽市海宏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并于2006年8月偷偷注册成立了南京格林食品有限公司,在此期间依然在菏泽海宏食品有限公司打工。2008年李文春利用其海宏食品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身份为自己的南京格林食品有限公司谋私利被海宏食品的苏老板发现并起诉。至此李文春彻底从菏泽海宏脱身,做生意直到现在的2016年3月。近二十年了,李文春诈领数十万元国家工资,在外面逍遥自在地做生意,骗了我们纳税人的钱。上面要检查了,回去几天应付下,打点打点一下,天理何在?公义何在?

山东省曹县教育局的电话答复:李文春于2015年9月病假,还是南京市鼓楼医院开的,只是超假。

山东省曹县教育局的处理意见:

根据南京市鼓楼医院出具的关于李文春的疾病诊断书以及入院记录,李文春有心肌炎需要休息治疗。虽然病好后本人间断上班,但是本人并未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根据“菏泽市教育系统职工请销假制度及旷工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李文春违反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本人立即按规定上班,并写出深刻检查保证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唐菜园小学校长张朝中监管不力给予免职处分,并责令本人写出深刻检查;安蔡楼镇教委主任王先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警告处分,并责令本人写出深刻检查

 

无耻!真的太无耻了!山东省曹县考勤局真的太有才了!

一、      李文春不是2015年9月才出来打工做生意的。李文春出去打工做生意至少也有十五年以上,如果你曹县教育局认真调查是不至于得出这样的结果的。这只能说明曹县教育局要么是迫于某种压力要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应付一下了事。要么就是曹县教育局某个人或某些人收到了好处,要把事情压下来。

二、      诈领了近二十年的工资,这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曹县教育局就是这样处理的吗,你们真的很大方!如果是你们自己的钱会这样就算了吗?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连续旷工这么长时间不够除名的?而且就在你们的答复及所谓的处理后,2016年的2月到3月底这期间其依然在南京逍遥自在地做生意,在南京至少有35天吧。想调查真实情况很简单,只是你曹县教育局没的良心去做事,已被狗吃的了。

山东省曹县教育局你真的太无耻了,干脆从此就叫山东省曹县无耻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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