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4073 提问时间:2016-04-13 08:15:24

尊敬的:
    我2013年8月出资购买了泰安岱岳区夏张镇车家上章村的宗岳水泥制品厂,投资近千万,至今无法生产,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手续时,岱岳区国土资源局私设门槛让我们去村委会盖章(我们的相关手续齐全),村里故意刁难,不给我们盖,后来多次和国土资源局沟通无果,无奈之下把村委会诉讼至岱岳区人民法院,并且法院给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查封期限2年,所有手续进行了保全至2016.05.11日,历尽了千辛万苦法院判决:村委会配合原告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的相关手续。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文件和咨询山东省国土资源厅,才知道年检手续不需要村里盖章,是国土资源局故意刁难,乱设杠,不作为,乱作为。 岱岳区国土资源局仍不给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理由是:年检手续已过期。我们自购买水泥制品厂之日起,一直在与国土资源局沟通办理年检相关手续,由于国土资源局私设门槛和村委会故意刁难,再加上诉讼周期,导致年审手续过期。我们投资近千万的企业,至今不能生产,遭受的损失,谁来负责? 
    投诉内容:1.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文件和咨询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知道了年检手续不需要村里盖章,是国土资源局、村委会故意刁难,乱设杠,不作为,乱作为。违背了国家行政放权、简化手续的相关政策,进门难,脸难看,事难办。2.我厂工商、税务、质检等全部办理完年检,其他手续全部合法有效,请相关领导督促:岱岳区宗岳水泥制品厂办理采矿许可证年检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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