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2365 提问时间:2016-04-22 09:07:09

”鲁滨集团~玉庄园“项目位于滨州市黄河12路渤海18路东侧,西侧紧邻滨州大饭店,南侧则是中海风景区。目前这一项目的土地性质为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按照规划这里应该是建设商业用途的项目,在 滨州市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里这个项目的名称是 冠军度假村 小微企业创业中心。

然而现在,在这片商业用地上,鲁滨集团却建成了玉庄园这一住宅项目。并且以别墅和超大户型为主,以豪宅的方式向外出售。



疑问来了:

1、商业用地上怎么允许建设住宅项目?

2、以小微企业创业中心立项,是否就意味着享受相应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现在被当做豪宅向外出售,是否存在套取(或骗取)国家优惠政策的嫌疑。

3、目前这一项目还没有取得相关的预售手续,却有售楼人员在现场进行推销介绍。

4、相关监管部门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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