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6日上午8时许,我位于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办事处田庄村的合法住宅(双证齐全)被以村书记为首的约200余人强行拆除!三名村民被强行带走、看押、搜身!这就是法制社会下的政府作为吗?报警不予立案被告知是政府行为,试问老百姓该如何讨还公道? 求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