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福特福克斯轿车,于2015年4月让刘静( 现已追逃)开走,至今不见踪影,中间车辆脱审。但我发现在2016年5月3日在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车管所年审,所有违章扣分都是用的嘉祥县公安局工作人员的驾驶证,其中最后一次违章处理用的是一个叫曹秀梅的驾驶证,曹秀梅是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车管所副所长职务,我发现车辆年审以后,前去交涉,她也承认是一个关系找的她,但是一直不告诉我这个关系,并且极力去偏袒维护,而且声称:这个关系不让说。我所想不明白的是审车需要行车证,既然是在逃人员,行车证是通过什么渠道到的曹秀梅手里的?曹秀梅是怎么拿到这个行车证的?我感觉身为一名警务人员,为什么去极力维护这个逃犯,而不是看了我拿去的车辆登记证书予以肯定!如果和逃犯没有关系,为什么要拿着自己夫妻双方的驾驶证去给这个逃犯去处理违章而且扣分?所以我认定曹秀梅和逃犯有直接关系或者是直接联系!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希望我们公安队伍树立为民理念,严格执法监督,能让我们群众在每一项公安执法中感到公平正义,能解开我心中疑虑,早日归还我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