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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5938 提问时间:2016-05-24 11:17:54

济南一男子李达(化名)冒充拆迁办主任,以能办理出售回迁房为由,骗得7人共计4684820元。目前,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招摇撞骗,判处李达有期徒刑14年9个月。

李达家住济南市某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他计上心来,谎称自己是某拆迁办主任,负责某片区拆迁工作,能办理回迁房买卖事宜。先后让中介人王成(化名)通过房屋中介、网上房屋信息公布等途径骗取买房人的信任后收下巨额钱财,随后,因多种理由拖延交付房屋入住,后因又有买房人报案称被骗,警方将李达抓获并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李达在一家洗车店与王成相识,一来二去便成了朋友,李达自称是某拆迁办主任,负责拆迁安置工作,他所在的部门有一些剩余的回迁房需要对外出售,让其跟着他卖房子挣差价。王成信以为真,在网上发布信息,报价某片区回迁房每平方米多少元,然后通过房屋中介与购房人见面,再由李达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和收款帐户,由购房人将房款转入李达提供的收款帐户内,或者由王成代收后再转入李达提供的收款帐户内。

信息发布后的几天,有位买房人在网上看到了卖房子的王成,并主动联系王成称自己有买房意愿。王成便将此消息告诉了李达,李达通过精心“谋划”,制作了“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及协议上有“某区拆迁办公室”的印章,顺理成章的让买房人心安理得的在协议上签上字交上购买房屋钱款。

不久,又有一位买房人因孩子上学想购买该片区的一套学区房,与卖房人王成取得了联系,李达故技重施,用同样的方法骗取买房人的购房全款。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李达又用同样的方法骗得5位买房人的购房款。

经法院审理认为,李达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多次骗取公民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判处李达有期徒刑十四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同时,责令李达退赔7名被害人所有经济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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