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890 提问时间:2016-05-27 08:19:04

济宁欧龙盛源房产公司2015年1月将商品房交付给购房者,1年4个月了未能按照购房合同安装配套水、电、煤气、暖气,我们喝的水是该公司自行打井的高碱水、用的电是该公司自行发的电,由于经常停电我们多次被锁在电梯,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多次找欧龙公司尽快按照合同解决,该公司回答说公司没钱安装,我们缴纳的资金去哪了?我们又多次到济宁高新区政府要求帮助协调解决,被告知我们只管干部违规违纪,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解决不了,说白了你们是和开发商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请问政府部门是只管收取资金没有监管、协调的责任和一切为了群众的服务意识吗?欧龙盛源房产公司挪用资金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吗?老百姓的合理述求何时能解决?期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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