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303 提问时间:2016-05-31 09:07:58

我是山东省蒙阴县野店镇野店村人,我于1999年10月22日取得了野店镇商业街路东前后各2间房和中间小院的所有权。南北宽6.6米,东西长16米,每年向村委交纳承包费到现在已经15年了。
2015年4月我按镇政府统一规划向后延至原国土所位置兴建沿街楼,我多次找到镇政府分管的领导任广友要求继续承包我楼后空地,他说:“镇上已经送给苗某某了,你有一百万镇上也不一定愿意承包给你,别人二分钱就能承包到,这得靠关系”。我说:“我原来沿街房就有小院和后2间房,现在沿街楼东西长才13.2米,我楼后土地即使按乡村民俗我也应具有优先承包权”。
2015年6月1日野店镇政府领导在我们多次要求承包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楼后土地通过暗箱操作以极低的价格和局外人演马庄村书记苗某人签订了包括我房后土地共8间房后土地的承包协议,侵害了我的知情权和优先承包权,近0.4亩土地每年承包费100元,合每亩200多元,现在的市场价是每亩每年2000多元,相差近10倍,属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也是我们多次要求承包后他们才签订的,涉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使国有资产流失。况且这沿街楼的土地承包费是由村委还是镇上收取尚无定论。
2015年7月镇政府规划兴建楼房开会时,镇政府和村委共同规定沿街楼后不能再建筑设施,以后留作道路。10月30日岱崮镇的王发祥在苗某人之子苗某某的怂恿下在我楼后1.5米建筑房屋,我前去制止,王发祥找来苗某某和另外4人对我家属恐吓,辱骂并扬言要杀人。10月31日王发祥和苗某某把我锁井的锁砸了,铁井盖和井台也砸了,水泵也不见了。11月1日任广友带领执法人员对王发祥下达了违法建设责令停工通知书,并拆除了部分违法建设。11月2日王发祥又继续强行违法施工,我到镇上请求执法人员前去制止,任广友说:“你这个刁民,我管不了违法建设的”。王发祥的违法建设建成后严重影响了我的通行,通风,采光权。
12月15日我到蒙阴县委找县委书记王皓玉把野店镇领导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选择性执法,不作为的问题作了反映,王皓玉书记批示有野店镇党委负责处理。12月16日野店镇党委书记王中华找我到镇上谈话,他说:“违法建设这两天必须全部拆除,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你楼后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你具有优先承包权,镇政府所签合同如有问题,就应改正错误,重新招标,承包,你有问题可以随时来找我。”以后我有多次找王中华请求他派人拆除楼后违法建设,他每次都拖延推诿。
2016年3月8日8点20分我到镇上找王中华请求他履行承诺,派人拆除我楼后违法建设,他说:“违法建设已经拆除了一部分,对你已经是最大的公平了,你攀王发祥你可以和他打仗,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公平,我还觉得我的工资比别人的低呢,野店村大多是人是好的,只有少数人是孬种。”我说:“我要的是最起码的公平,现在提倡的是反腐倡廉,改善民生。”他听后恼羞成怒,大发雷霆,并打电话叫人。我看他情绪失控,就走出了他的办公室,他紧跟着追出来动手打我,还纠结了十几个政府工作人员对我围打,他大声呵斥:“赶紧把它撂倒。”我拼尽全力才挣脱了众人的围打,8点51分我回家后给12345打了电话,市民服务热线有录音。
3月17日我向中央第三巡视组把野店镇领导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选择性执法,失职渎职的问题作了反映。4月12日野店镇领导在没有做任何调查处理的情况下为了欺骗上级领导对我送达了处理意见书。
我于4月22日向蒙阴县政府递交了复查申请书。5月12日蒙阴县政府复查办领导一行三人到野店商业街对王发祥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实地拍摄取证,野店镇领导的谎言不攻自破。5月18日野店镇领导派人拆除了我楼后王发祥的违法建设,但王发祥楼后违法建设一点也没拆除。镇上已经同意把我楼后土地承包给我,5月27日我在我楼后我的面积内南边垒一道隔墙,镇上却派人不让我施工。5月28日野店镇领导派人野蛮暴力强拆了我楼后我自己面积内的隔墙,使我受到了重大经济损失,王发祥楼后明明是违法建设却不用拆除。野店镇领导还有公理吗?还有公信力吗?
野店镇领导,一言堂,有错不改,言而无信,有理不让说,骂群众,打群众,为所欲为,他的权力在野店镇谁敢监督啊,只有上级领导才能破解他的监督难题。正是因为野店镇领导和局外人签订了见不得阳光的承包协议,以后所有的问题才发生的,他们是违法建设者的保护伞,他们动用全镇的资源压制我一个基层弱势群众,我没有得到公平的对待,他们在欺下瞒上,事实胜于雄辩。请记者帮助来采访调查维护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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