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加了2016年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运政执法岗位的事业编考试,但是6月3日他们说我专业不合格,拒绝我参加面试。招考简章上要求的专业是“行政管理”,我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是“行政管理学”,多了一个“学”字。主要原因是我毕业的较早,2000年毕业的,当时的专业设置就是行政管理学,后来教育部对专业进行了调整,改为行政管理。按新的专业名称”行政管理“招聘的话,用人单位招的人可能年龄在35岁以下,但是他们招聘简章上写的年龄是40岁以下,我年龄符合条件。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可能会存在高校合并或专业名称调整的现象。我认为我符合招聘条件,教育部专业名称调整,不是我的个人因素造成的,他们应该给我参与面试的权利。 我认为这样的情况全国应该还有很多,因为政策调整,而被不知不觉剥夺了个人权利。 恳请能够保障我的权利;给予我应该属于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