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501 提问时间:2016-06-12 08:22:52

2015年7月21日,我在山东省滕州市银座周大生专柜,买了一个实心黄金手镯,花费9388元,短短几个月也没有戴几次,2016年5月24日早上,手镯焊点断裂了。我找到周大生专柜,专柜人员,百般推脱:“黄金手镯断裂很正常,不是质量问题!目前国家对于黄金首饰,没有三包规定!找工商没有用!”他们拒绝免费退换货!黄金手镯这么容易就断裂,导致断裂的原因:多是因为铸造时有空气没有排净,占位形成砂眼,或者含有杂质,沿着杂质裂开所造成,或者应该是设计缺陷!
   2016年5月25日周大生柜员称,周大生公司近期不收货,要等到6月上旬。维修需要1月,也不一定能修好!即使修好,也不包证,短期内不会再次断裂!如果维修成本高于100元,就不会免费维修!总而言之就是推卸责任!
    2016年5月24日25日前后两次找到滕州工商局,回复是:“最多帮我打个电话问一下,最终还是商家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2016年5月27日,周大生总公司售后,称黄金手镯是巨大外力撞击导致断裂。我当时就质问:“谁污蔑是巨大外力撞击导致断裂!”回复说是,山东分公司!还要收折旧费,才换新!之后就不回应了!
    2016年5月28日在省局介入下,滕州工商局总算是受理的投诉!
2016年5月31号滕州工商打电话告诉我,如果我不同商家提议免费维修,就以调解失败结案!我质疑的是工艺问题,焊点断裂,工艺缺陷问题,我又没有质疑含金量!但是当时滕州工商根本就不听消费争议问题重点!
    2016年6月1日,滕州市工商分所,工商人员在场情况下,周大生专柜人员承认,目前他们没有黄金手镯的检测报告!而且他们提出的维修,也无法保证,修后短期不断!我询问过其他金店师傅,得到确定答案是:“即使维修后,短期一定还会再次断裂!”我质问商家:“当初购买时候,我问你们,黄金手镯会断吗?你们再三包证,不会断!说我这款是实心的31.8克,不会断!现在断裂,你们却拿黄金手镯断裂很正常不是质量原因推卸责任!“目前因为商家没有检测报告,商家无法证明断裂不是质量问题,工商暂时搁置!
    无论是否在“保修期”内,商家都对所售出的商品负有法律责任。如果商品容易被人为损坏,也应该在售出商品时多次以书面、口头的双重形式提醒消费者。维修”服务并非一项附加服务,维修不到位造成丢失也应在商家所负的法律责任之内。消费者所以愿意支付更多金钱来购买名牌产品,就是连服务也一起购买了,交易、保修、维修都在此契约之内。
      商家提供商品,焊点断裂,工艺缺陷,焊接不牢,焊药更是无从考证!周大生产品是代工的,所以周大生公司也是无法证明工艺没有问题!目前黄金首饰检测,只是检测含金量,工艺缺陷根本无从检测!而且,购买前,商家故意隐瞒消费者,黄金首饰不在国家强制三包范围和黄金断裂不能免费退换货的行业霸王条款!保证手镯不会断!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6月3号,下午4点零2分,滕州工商电话说,暂时不会结案。因为毕竟商家没有检测报告!5点27时候,因为与工商所副所长有观点不同,工商草率结案,并且推翻之前称的不会结案!一切都有录音为证!请有关部门监督!不知道,到底商家有多硬的后台!投诉商家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工商副所长却替商家反驳说:“商家不会在购买前承诺黄金手镯不会断裂!”6月1号,在工商人员在场时候,商家明明就亲口承认过!当时工商明明有录像监控!但是,工商却一口否认!坚称他们的录像他们提供不了!
   工商为了帮商家推卸责任,竟然说:“只有落在纸上的才是证据!”作为国家行政管理人员,竟然说出如此荒唐的话!商家亲口承认不能作为证据!这是工商人员说的话!我问工商:“商家都亲口承认购买前,告诉我黄金手镯不会断裂这一事实!工商副所长帮商家反驳:“他不会向你保证的!口头承诺能当法律依据吗!我们还是靠书面依据”商家亲口承认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工商都以不是书面证据,帮商家否认掉!现在滕州工商欺辱消费者,都到可以帮商家销毁否认证据的地步了!?滕州工商真是厉害!
消费者就其与经营者之间的消费纠纷向工商等执法机关投诉后,若经营者对消费者合理诉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工商等执法机关不能简单地终结行政调解,而应当也有必要提醒经营者若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担责属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
 现在黄金手镯为何短期容易断裂,商家在黄金 里到底做了什么?商家按国家标准的比例,在黄金里掺杂了什么,致使黄手镯短期断裂,然后利用法律漏洞推脱责任,再利用行业潜规则”以旧换新“又赚消费者一笔钱!请媒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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