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8301 提问时间:2016-06-14 11:20:05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

  我是淄博市桓台县国土资源局滕军。2015年1月27日我到淄博市投诉中心举报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领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长期借用淄博中纬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多辆轿车归己使用,举报受理号HT2015012724823。桓台县国土资源局长期借用淄博中纬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的轿车有:鲁CFG916、鲁CSZ625、鲁CNL625、鲁CVW625等。2015年2月15日淄博市投诉中心给我的答复内容,经督办处理情况如下:一是县国土局将借用的所有车辆全部予以归还。二是为保障机关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国土局将6个基层所(分局)现使用的格瑞斯,共计6辆全部调到局机关使用,各基层所(分局)对留用的途胜越野巡查车进行规范合理的使用和管理。三是修订国土局车辆管理办法,局机关所有办公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拨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车行为的发生。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与淄博中纬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是什么关系。小偷偷了东西归还了就不叫偷了。直到今天这些害群之马仍然逍遥法外,我要求免去这些害群之马的职务,还世界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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