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6783 提问时间:2016-07-05 15:27:53

青岛即墨市通济街道云桥村幸福一街金亚皮革被劳动局调查后仍然拖欠了员工工资,加班补偿不给员工,虽然当地劳动局责令整改,他们却仍然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只发给基本工资,而且员工里青少年工特别多,在6月21号发给了几个员工工资,也不过一千多到两千,由于青年工人维权意识低被骗了也不知道,除了少发该企业还离职了四名青少年工人,应该联系上转账补发,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该企业的雇工被加班严重也是当时查明的,请责令让该工厂按照规定支付给离职员工和所在企业员工该月份的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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