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二十七号交的首付,在此之前曾多次拿身份证到市公积金管理处咨询贷款事宜,当时工作人员的答复一直是最高可以贷二十四万。交完首付之后需要贷二十一万,因找的担保人不够担保资格又多次往返公积金管理处,期间工作人员的答复一直是可以贷款。七月五号,所有的材料都齐全,担保人也有资格担保。然而,工作人员却说不能贷款,是不能贷款不是不能贷二十四万。要是不能贷款麻烦早点告诉我们,之前为何口口声声说能贷二十万。如今首付已交,不能公积金只能商贷,多出的利率谁来承担。期间前往公积金管理处不下十次,昨天更是开了两个小时的车把担保人从岚山拉过来。你们却一句不能贷款把我们打发了?我想问下该问题如何解决我可以投诉么,可以去你们旁边的人民来访么,可以行政诉讼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