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西南坊村村民王桂海联系到我,告诉我他把兄弟西南坊村主任王桂山能弄到房子卖给我,我经王桂海联系购买了该村金升社区16号楼1单元602室(连带阁楼)房产一套,当时购房款20万元,按照王桂海的要求,我支付村委20万元,给王桂山5万元的“好处费”。
我与2011年元月10日中午十点左右带着凑齐的二十五万现金和王桂海一起把钱交到王桂山的办公室,当时我们把现金及挎包放到王桂山的办公桌上就走了,一星期后我从村委里领了钥匙,我一家人就搬到这套房子里居住,开通了燃气、暖气,并按时向西南坊村委缴纳物业费、水电、暖气费。直到2014年9月份左右,我突然听说我居住了三四年的这套房子被村委又卖给了他人,我立即找到村委书记王桂山,才得知王桂山竟然把我缴纳给村委的20万购房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退给了村民王桂海!然后王桂山假借房子又转卖给其他村民,给我停水停电,要强行将我和家人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