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57 提问时间:2016-07-21 16:17:52

今年年初连云港一批农民,到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县沾化农场承包土地种植水稻。与滨州市汇海公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房树民签订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提供灌溉水,如因黄河缺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该公司赔偿。今年水稻播种期间,该公司给农民灌溉了土地,但农民发现秧苗全部死亡,经检测,水质污染严重,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提供的灌溉水是当地化工厂排污渠的水。受灾农户约30户,土地约15000亩,总损失约12000000元。从6月发现起,农户多次找到滨州市政府、信访局、农业局等政府机构,当地政府承诺派人处理,但迄今不了了之。现在该公司也无人出面,该负责人避而不见。农民投诉无门。

阳光反馈:

暂无阳光回复
我要爆料
  • 0531-66661234
曝料二维码
版权所有: 齐鲁网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09062847号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503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06002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81号  邮编:25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