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的各位领导您好! 我在2011年的时候按计划生育规定批二胎,当在需要盖村委章时,街办向我收取三千元押金,如果不交就不给盖章,说这是村规民约,事后我打听到跟我同时办理的大部分人没交,我就向村委要,村委说没钱,由于牵扯到这个事,村委收取卫生费我就说用这个单子来顶账,村委说不行,扣着国家补给的农药不给,我们老一辈到我这辈从没欠国的一粒粮食,一分钱,农业税,为什么国家要多收我钱,我又没违反计划生育的任何规定,三千元啊,我全家大半年的生活费啊!老百姓不容易啊,赚这三千元,拜托你们帮帮忙能要回来吗!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