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6503 提问时间:2016-08-01 10:54:44

信访申诉书

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         您们好

申述人:

    全体金运印象城业主,我们都是来至社会各个阶层的守法公民,今天之所以向您反映问题,实属被逼无奈,请您耐心读完我们的心声。

事实:莱州市金运房地产公司在2012年以售后包租、高额回报为宣导,在前身为莱州市建筑公司原址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了金运印象城,项目动工前,就利用我们业主的购房款盖起了商铺及商品房,将原本几千块钱的商铺分割成若干没有明显界限的小商铺,并以2万多/平方的高价卖给了我们数百位业主,吸納了上亿的现金,同时与我们签署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和商铺租赁合同。合同规定:无论印象城经营好坏每季度前7个工作日返还业主8%/年的租金,如若不能按时给付,按日万分之三给付违约金,合同期为十年。

商铺盖好后,金运印象城即将商铺出租给了商户,并全款收取了租金。

    2016年1月开始以季度为单位向业主返还了第一季租金,4月份未能按时发还第二季度租金,拖到了5月份,我们业主也都理解,商场刚起步,为了印象城好的经营,我们并没有以此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7月份后,本应收到第三季度租金的业主,未收到租金却收到了莱州市金运印象城的信函,信函称:因自己经营不善不能给付合同定好的租金,要求将8%/年的租金降到2--3%/年,再不就是将三楼按2万多/平的价格顶帐给我们,且顶账的7年半内没有租金收益。业主不同意找印象城理论,但印象城办公室大门紧锁,工作人员避而不见,只来了句:“没钱”,就打发我们走。且近日有女业主反映接到了恐吓威胁电话。大家试想一下,房子是我们业主的钱建的,印象城用我们的商铺租给商户收取了全额租金,怎么可能没钱,并且合同明确规定无论经营好坏,全额给付业主租金不得拖延。

请求:1.因金运印象城违约在前,售后包租,我们要求退房,退回我们的购房款。

      2.依法履行合同,租金按合同规定的8%/年,并为我们办理房产证等后续手续。

理由:业主也要吃饭,业主也要还贷款,希望政府从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出发,将影响莱州精神文明城市建设的金运印象城法人代表问责,恳请您们认真对待我们业主反映的问题,这关乎着几千号人的吃饭生存问题,社会和谐安定问题,请政府为人民做主,让黑暗势力昭然于朗朗乾坤之下,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还莱州市一方投资的净土,而不是对我们反映的问题视而不见、推诿了事、应付人民群众,因为我们相信人民政府为人民,拥护政府拥护党。   

                                                  

 

                                                   金运印象城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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