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潍坊市经济开发区的新华名郡楼盘是由山东宏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我们的购房合同上标明是2011年11月30日交房,但现在都11月24日了,始终不见交房的迹象。这个开发商主要有以下问题:1、故意拖延不交房。从今年5月份楼盘主体结构起来后,其他的至今都没有处理,我们买的房子没有人在现场施工,按时交房肯定是不可能的。11月份我们业主代表也与开发商交涉过,但他们到现在没给我们业主明确答复。2、购房合同明显不公平。合同是由开发商拟的,我们无权修改其中的任何条款,我们只能在上面签字按手印。当初我们交了2万元的认购金,一周后开发商才与我们签合同,当我们看到合同后,发现合同有许多极不平等的条款,我们要求修改,开发商坚决不同意,我们要求退回认购金,他们不退。强迫我们签下不平等购房协议。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并加强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潍政发〔2007〕49号)规定:“新建项目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计入房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再另行收取。”而我们在买房时,他们先是给我们一个房价表,等我们看好了房子后,他们说还要收取一万元多的配套费(有电话录音和纸质证据)。4、位于隔壁的宏鼎畅溪园楼盘也是山东宏鼎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这个楼盘的业主交房2年了都没有拿到房产证。\r\n我们大多是80后的一代,工作时间不长,前段时间交了房子首付款,每月又必须向银行按时还款,生活和工作压力都很大。现在又遇上这样的无良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甚至故意拖着不交,几十万的房款被开发商无情的挥霍,我们情何以堪?请给我们伸张正义吧。\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