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01 提问时间:2016-08-01 10:34:44

2016年7月20日,五征集团命令在该工厂上班的四名员工回家,不允许继续上班,理由是回家买新楼房,交上钱才能继续回去上班。所谓的新楼房就是五莲县户部乡时家沟村根据《山东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进行搬迁,但是文件里写着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现在村支书以及乡党委书记已经强制性让村民购买新楼房,每户先交上2万元,后期再交多少还不清楚,不交钱的就不让在五征集团上班了,五征集团与乡镇政府串通一气,侵害了公民的劳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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