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346 提问时间:2016-08-05 16:44:51

上级领导:

     我是微山县电影公司的一名出纳会计,在2016年6月8日上午,电影公司经理薛守民残忍地拽住我的两只手扔到了公司的楼梯上,致我面朝上摔在楼梯台阶上,导致我脊椎骨两处爆裂性骨折,右侧肋骨两处骨折。丧尽天良的薛守民不但不给看病,反而到处散布谣言,诬蔑我是畏罪自杀,自已摔伤的,他说:“他和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薛守民上任电影公司经理后,于2015年4月24日私自挪用公司公款40万元(未经局批准和我出纳的手,让她人把公司的40万元,分8次打到他个人账户上),用于个人急用,事后让我做凭证入账,当时不知道情况,我不愿违规做凭证。后来,县纪委巡视组对电影公司巡视查账,发现了他挪用公款40万元,他怀疑是我告发的。于是他对我怀恨在心,一直想换掉我,目的是妨碍他贪污私自用钱。由于没有找到充分理由,于是他多次捏造事实,向纪委诬告我,合伙贪污45万元。经县纪委多次查账和调查,根本没有事实存在。(在调查期间,薛守民曾经让人给我传信说,目的就是想拿掉我这个出纳会计,不然他就没法工作了。领导们!想想看,我是一个小小的出纳能妨碍他什么工作呢?无非想私自贪污和违规挪用公款不方便?)

薛守民多次去纪委查看,眼看没有达到他想要的结果,就在2016年6月7日下午3点左右,薛守民不顾违反组织纪律,在向主管局领导汇报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也未经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的情况下,自己私自随意、蛮横无礼地让我交账,不让我再干出纳,还明目张胆狂妄地说:“我是法人,我想让谁干,我说了算!”。并于当天薛守民换掉了我会计室门上的锁,不让我进办公室工作。于2016年6月8日上午10点左右,他又把我叫到他办公室里说:“你赶紧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如不交,我就停你的职、停发你的工资!”。于是我就与他理论理论,他就恶言恶语说:“你去死吧!你的命贱不值钱!,你干脆跳楼去死算了!”,还恶狠狠地用手指点着我的额头说:“你有本事你就去跳楼去……”。就这样我被激怒了,落入了他设计好的圈套,我就去跳楼被人劝下。我稍作冷静后,想去文广新局告他,当我走到楼梯下楼时,薛守民从楼道里追上我,抓住我的两只手拉到我,凶猛地把我扔倒在楼梯台阶上,不由地我发出尖叫声“救命啊!”,我疼痛难忍,呈半昏迷状态!

薛守民他知道走廊里安装了监控,一直没敢动手,还激怒我,让我有跳楼的动机,故意装作好人的伪君子,在没有监控的死角,终于露出他那罪恶的真面目!

自从事情发生后,薛守民既没给我家人联系,也没有到医院来看看我的死活!况且让公司老崔同志稍信说,公司和他不负任何责任!不给拿钱看病!

至今,我在医院病床上已经躺了一个多月,仍然不能动,再经过腰椎摔断压迫椎管内神经的疼痛和做手术疼痛的折磨,我成了快要残废的人了。薛守民没有人性的东西,竟然把自己当成救人的守护神?恶人到处先告状!他的良心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致人伤残!给人看病!”这是我们穷苦老百姓的呼声啊!看看现在还有没有我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啊?请上级领导主持公道,惩处薛守民这个恶人!还我权利!给我赔偿!

事件发生后,文广新局成立了工作组,并在6月25日交了1万元住院费,到现在为止,我已经花了5万多元钱,(我在电影公司上班,工资低,现已无力支付,亲戚朋友都借遍了)多次向工作组催要住院费,工作组一直说自己不当家,要给局长汇报,找到局长局长又推给工作组,反正一直在研究、汇报,找各种借口不给医药费,现在医院方面已经欠费,停止治疗,病情不等人,请领导费费心,否则,我只有死路一条了。

 为官不为,要官何为

     自2016年6月8日电影公司经理薛守民把我从公司楼梯推倒,致使我腰椎两处爆裂性骨折,肋骨两处骨折,因椎骨神经受到损伤,至今仍双腿麻木,瘫卧在床。暴力事件的发生与微山县文广新局领导班子的为官不为密切相关。

1、监管不到位,按照规定,电影公司超过3000元的开支,必须有分管局长的签字,却从未执行过。

2、对发生的恶性事件不闻不问,听之任之。2014年10月份,由文广新局提拔的电影公司经理薛守民,在干经理不到半年的情况下,于2015年3月份,因房租问题,把卖烧饼的两口子打伤致残,(在微山县夏镇第一派出所有案底)在社会上影响极坏,文广新局没做任何处理。

3、因薛守民挪用40万元时,我没有给他转账,事后也没违规给他做凭证,他就想换掉我这个出纳会计。在文广新局领导不同意调整职位的情况下,在公司领导班子都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换掉我这个出纳会计。为了换掉我这个出纳会计,私自换公司财务室门锁。把我打伤住院以来,一直不闻不问,完全没有人性。所有这些我都形成了材料交给了局长,却不见回复。

4、6月7日,也就是暴力事件发生的前一天,我去文广新局反映情况,分管局长张卫峰在办公室里面就是不开门(我有证明人),就是他们的回避,导致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5、6月8日,也就是事发当日,我又去文广新局反映问题,局长刘修武不在,我给他打了三个电话都不接,(电影公司发生的事昨天有人打电话告诉了他)分明就是规避风险,为官不为。分管局长打电话接了,说在县里开会。如有一人能够为民办事,还能发生这样的事?

6、事后,文广新局不是积极处理问题,而是一直推诿扯皮,在家人多次催找,在恶性的事态下,文广新局才于6月20号左右成立了工作组,并于6月24日交了一万元住院费,我6月11日动手术当天就花了2万多,我一个企业职工,工资低,刚刚够维持生计,花的钱全都是七拼八凑借的。一直到现在,家人多次找工作组要医药费,工作组总是说不当家,得汇报、得研究,今天说这个局长上北京了,明天说那个局长出发了,局长推给工作组,工作组说不当家再汇报汇报,反正都有借口,找各种理由刁难家人,别的事情能等,难道病情能等?现在因欠费,医院方面已经停止治疗。

7、工作组动歪心思,想套取国家资金。为了给薛守民开脱罪责,竟然动员我修改病历,改成我自己摔的,然后走医保,套取国家的钱,难道这是国家的公仆该干的事?(他们是不是收了薛守民的贿赂,能这样痴心帮恶人,而不帮受害者),因我不同意改病历,所以找各种理由不交医药费。

8、工作组给受害者治病没钱,贪图享受有钱,工作组进驻电影公司后,率先在自己办公室装上了新空调,(电影公司员工一直都用风扇)换装了新的防盗门,工作组的人娇贵,电影公司的员工难道就不怕热吗?

以上这些不就是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为官不为的表现吗?请领导严查,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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