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7401 提问时间:2016-08-08 15:31:49

事实经过:2016年3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我(李团委)与邻居李天路发生菜园纠纷。李天路,前任村支书,现任村支书的父亲,“世袭土皇帝”,让我等他儿子李登圣来了之后再作商量。等了半个小时,结果等来一辆银白色轿车,别克君威、未挂车牌,扑出五个青年,手持铁棍和刀子、貌似黑社会,一言不发就把我和我对象围殴痛打,抢走手机和项链各一件。由医院检查并经法医鉴定,我右侧胫骨下端骨折并骨挫伤,右跟骨骨挫伤,左侧第七肋骨骨折,左胳膊被刀刺伤;我对象王平香被当胸踹了一脚,现已住院两个多月。     案发后我对象王平香立即报案,先由辛店派出所初步处理,后交东营区刑警三中队受理,案件一开始,作为执法者的辛店派出所,就表现出种种可疑之处:一是,面对东营市公安局督察办的督办询问,假称“犯罪嫌疑人已经在网上追逃”,编造应付;二是,嫌疑车辆正好经过辛店派出所附近的摄像头卡口,然而事件发生后一小时的监控录像不合理丢失,线索毁灭;三是,当事人李登圣在事发当天上午的通话记录被人为销毁,欲盖弥彰!因此,有理由质疑当事人李登圣与辛店派出所个别执法人员内外串通勾结、隐匿毁灭证据,涉嫌司法腐败。     经本人一再呼吁追问,案子移交东营区刑警三中队受理。原本盼望执法力量会有专业和力度的好转,反而盼来了个执法不力、消极怠工,甚至有充分理由可以质疑东营区刑警队个别工作人员包庇犯罪。     案发后两个多月,经网络媒体公开传播后,才通知我到刑警队走程序;立案后,通过东城交警支队监控录像,本已查出作案车辆车牌号码和第一个犯罪嫌疑人李佃民,刑警队却迟迟不肯有所行动,为其留下了毁灭隐匿证据的机会,也让我的生命安全继续处在时时威胁之中;接着,通过幕后当事人李登圣3月15当天上午的通话记录,并与我行车记录仪里的录像核对,又找到了第二个犯罪嫌疑人刘国强,刑警队照样不肯充分展开询问侦查;而且,现在既已确认了两个犯罪嫌疑人,又有第二个犯罪嫌疑人刘国强与幕后当事人李登圣在事发前后时间的多次通话记录,可以充分证明李登圣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人,甚至是涉黑雇凶杀人,事实明确、证据充分,刑警队对幕后主使却只是简单传唤一次、旋即放人。     一再追问,毫无进展,貌似执法不力,其实执法不公!怪不得党中央一再强调基层反腐无小事!被逼无奈,2016年5月29日,我依法前往山东省公安厅进行了上访。     立杆见影!第一个犯罪嫌疑人李佃民马上被拘留了,可之后又是再无进展!?想是“抓了一人”已足以“应付”上级部门的督察询问。     东营区刑警三中队回复我说,嫌疑人李佃民什么都不说、甚至姓名都不交代,不好办,这分明是在掩盖事实真相。那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第二个犯罪嫌疑人刘国强,为什么到目前为止又是迟迟不走程序?对于当事人李登圣,犯罪链条明晰,为什么不管不问?     民不究官不问,实质是玩忽职守、袒护包庇、不作为!案件每一步的进展,都是我通过各种外力促使东营区刑警三中队作出的被动执法。案件一步一步的被动式进展,自我证明了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不公,这难道不该问责吗?背后是否隐藏着权钱交易、司法腐败?     为此,我衷心呼吁,人民政府能够给予重视和关注:     一是,对东营区刑警三中队的玩忽职守、执法不力、执法不公行为依法问责,并进一步调查是否存在司法腐败行为,遏制司法部门充当地方豪强的保护伞。     二是,持续督促案件进展,严办基层豪强的涉黑雇凶、寻衅抢劫、故意伤害罪行,并进一步严查村书记最后一公里上的村官世袭和基层腐败。     相信党和政府的公信和威严!相信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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