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42 提问时间:2011-11-25 12:39:08

我是一名今年刚毕业的本科大学生。\r\n  2011年10月份参加了聊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报考聊城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一个星期之后考试成绩公布,46.5分,不敢相信!怎么会如此低?\r\n  于是决定复查一下成绩。但是在联系到相关的部门和领导后,给出的答复却是前后不一,模棱两可。明明一开始同意复查,可是在多次联系并递交了复查申请书之后却百般推脱(最近忙,过两天再说),终于在四五个过两天之后,在面试都将举行的前一天,我又电话咨询复查事情如何安排,这次有了明确的回答:“经慎重决定,你的考试成绩不予复查!”\r\n  苦恼,郁闷。为什么口口声声说考试公平公正,却不给予考生事后复查成绩的权利,这个权利是考试事后监督的一项重要程序。而且我在网上搜索到了大量的其他地市的事业单位招考的成绩复查公告,现在附一个相关链接(2011年济南市历下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复查结果公告)http://www.lixia.gov.cn/art/2011/9/1/art_2161_27746.html。同样都在山东省,济南市允许考生复查,聊城市就不允许,你们的慎重决定到底依据的是何种相关法律政策??\r\n  还未踏入社会,却也越来越不相信这个社会了,不公正的事情也许会接二连三的发生,但是我不想”顺其自然”,逆来顺受,死也要让我死得明白!!!\r\n   请让我复查我的成绩!!!!!!!!\r\n \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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