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0430 提问时间:2016-09-05 08:32:59

即墨市贫困重度残疾孤寡老人身患多种疾病,住院治疗时发现无法使用农村医保。经过了解是因为市民政局使用的是23年前旧的人社信息,造成老人低保被中断,从而影响到他的农村医保使用。今年8月,老人中由于突发脑梗死,瘫痪在家。村里邻居和村领导都去看过却没人愿意把他送去医院抢救。亲戚得知消息后从外地赶来才送他到医院抢救。由于老人低保被中断,医保也不能使用,造成8月份产生的高昂的住院和医疗费无法通过农保报销,给原本就贫困的老人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

据了解,老人所在的村里每年10月份左右开始办理农保缴费,低保户无需个人缴纳费用,由市民政部门提供低保户名单给农村合作医疗办,由政府承担该费用。老人2015年期间都是低保对象,自动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然而,2015年底市民政部门因为使用了旧的个人信息,误将老人认为是在职职工,取消了他的低保资格,直接造成老人医保无法继续使用。由于无人告知,老人对此一直不知情。近大半年来,老人由于糖尿病并发症缠身,不方便外出活动,不知道自己的医保已被中断,更不知需个人补交费用。

老人在即墨市人民医院已经无法继续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治疗,但是还需要长期治疗,不得不转入费用较低、条件设施相对简陋的镇卫生院。遭遇如此不幸,老人几度落泪。虽然亲属帮忙补交9月份130元的医保费用,但9月份之前产生的医疗费用仍然不能通过医保正常报销,老人原本就生活贫困,疾病缠身,现在还面临高额医疗费用无法缴纳,责任谁来承担?据了解,在取消和中断老人低保的过程中,因相关人员的工作不到位,没有对老人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就贸然中断了他的低保。由此造成医保失效,即使后期再次办理低保也无法挽回这期间给老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老人患病卧床在家时,村里对此不管不问。亲属得知消息后从外地赶来,发现老人已经几天没有进食,身体多处生蛆溃烂,大小便失禁,无法动弹。亲属后来从老人邻居处得知,村领导态度冷漠,对此的说法是老人“已经没有抢救价值”,只等料理后事。亲属连夜赶来,将老人紧急送医后,老人身体状况才渐渐得到恢复,但仍需陪护和长期治疗。

针对老人低保被中断导致医保无法使用一事,亲属找到市民政部门希望妥善解决。民政工作人员表示不是他们部门的责任,没有办法解决,并将责任推给农村合作医疗办及青岛民政审核系统。亲属为此多次奔走民政局、市民大厅、镇社会事务办等部门,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经过亲属的努力,824日民政部门提前给老人办理通过低保审核,老人无需再缴纳明年的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然而,由于低保被错误中断医保无法使用,给老人8月份期间造成的高额医疗费用,过失谁来弥补?

全民医疗保障为什么偏偏把一个身患多种疾病的贫困残疾孤寡老人给漏下?所有民政的大病救助政策都基于有医保的基础才可以救助和报销,现在无法享受各种惠民福利政策,老人躺在病床上得不到村里或民政部门的关怀。两位亲属从外地赶来,一边需要照顾老人,一边还要为此事奔波。由于老人需要24小时不间断陪护,亲属对当地情况不熟悉,办事很难,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希望对8月份未能报销的医疗费用讨一个说法,欠下的过万元的医疗费如何解决?不能因政府单位的系统漏洞和工作疏忽,让老百姓为之买单。像这样的老人,本来是符合五保户条件,应该被送到养老院,不至于无人照料,突然重病落得如此悲惨。但是村里一直以老人的宗房作为交换条件为由,人为设置障碍,不愿为老人办理五保户和送养老院。希望相关单位帮这位残疾老人解决眼下棘手的民生问题,及时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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