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859 提问时间:2016-09-05 08:55:39

     一个坑人的培训学校(济南南茜美容美摄影化妆发学校)

     20152月二十七号我来到山东省济南市南茜美容美发摄影化妆教育培训学校,应聘摄影讲师一职;接待我的是学校的校长名叫:周晓春;应聘期间我按照周晓春校长的要求拿出自己的作品,并且站在讲台上演讲,讲述摄影的要求和技能,通过我的努力和层层选拔我顺利过关。学校领导承诺我:摄影讲师职务的月薪是一万,并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福利待遇,谁曾料想到教书育人、传授技艺的学校及其周晓春校长,却挂着羊头卖狗肉!工作三个月后,周晓春校长和相关领导没有兑现自己给我的承诺,没有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福利待遇,并且在法定节假日还要我们加班,缩短节假日加班的劳动所得一分不如给付,同时要求我干了讲师范围之外的许多劳动工作,没有发放劳动报酬并且自始至终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更谈不上五险一金了。尽管在此期间数次和周晓春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是根本不予理睬;她仍然我行我素执行自己的那套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办法,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之下我只得选择离开这个学校。

    在我离校几天后,我的父母告诉我2016719日,上午11点左右,周晓春指使学校中的刘吉利、李勇、李主任 等人到我家中和我父母说:“16号孙老师拿走了学校得照相器材”并且恐吓勒索叫家中赔偿或者交出孙老师否则予以报警。并留有有联系电话 :0531--81900288   2016810日我在宾馆中工作的朋友打电话告诉我;你怎么得罪了济南南茜美容美发化妆摄影培训学校好像是有个女领导领着一帮子人来抓捕你!我那朋友说那几个人是黑社会人员的样子!

这个消息使我的家人亲友非常吃惊,作为一个学校的讲师,不明不白的在其单位丢失了,校方没有派遣人员寻找我的下落,却勾结黑社会跑到家中兴师问罪!

济南南茜美容美发化妆摄影培训学校周晓春校长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的照相器材是我拿走了?我为何在你的学校里不明不白的丢失,相比之下一个人的生命身体价值有多少?难道不如你的相机值钱?!再说相机都是有你们高层保管,什么时间使用必须得到你们的认可之后才能放给我,你们所谓的丢失是你们监守自盗的后果却赖在我的头上;我悄悄的离去不想和你们撕破脸面照顾你们是教书育人的名誉。但是周晓春根本不这么想你把监守自盗的后果压在我的身上,现在我不能容忍了!

第一:你们必须把从我入校到我离校期间的所享有的福利待遇全部给我补上;

第二:按照你们给我月薪一万的承诺补齐工资;

第三:我超出劳动范围时间和本职工作为学校所做的工作必须为我支付双倍工资;

第四条;由于你们的不法行为使我父母及亲友造成了精神名誉的损失必须赔偿;

第五条;你们无缘无故打印我的照片和文字诬陷我偷盗,必须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名誉的双重损失;

最后我保留揭露济南南茜美容美发化妆摄影培训学校坑国害民不法行为的权利。

为此我向济南南茜美容美发化妆摄影培训学校及其主管单位和政府社会呼吁必须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知道周晓春背后有相关部门撑腰,与相关部门有“联系”有不法分子为她充当打手,使这个学校没有规范化的管理违反了一系列的劳动法律法规。。。。。。

在这里我呼吁社会你们将要进入济南南茜美容美发化妆摄影培训学校和想进入这里学习的朋友请你们千万三思后行;不要吃亏上当学不到技术还搭上钱财;

以上叙述绝对真实,如果某些人利用不法手段与此学校同流合污恶意删除此帖,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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