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114 提问时间:2016-09-14 04:26:51

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和我对象在2008年经村委会同意、经凤凰办事处、建委批准取得合法建房手续,按要求建成两座楼房。由于生活所求,我们在聊城打工,不长时间回家。
2015年12月8号回家,发现我们的两座楼房被拆平。我回到父亲家,问父亲知道吗?父亲说不知道。现在我们一家人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在无助的情况下,想到了人民政府。在我们向以王局长为首的拆迁办出示我们合法的楼房手续时,王局长为首的拆迁办不及时纠正错误的渎职行为,同上级搞的三严三实教育是违背的。
在我们向以王局长为首的拆迁办出示楼房手续时,不及时把拆迁补偿发放到楼房所有人杨延民和曾春香的手中,以王局长为首的拆迁办没有把群众利益当回事。
如果我和曾春香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我们为了有一个家,有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为了生存,我们会坚定不移的斗争下去,我们相信党和各级政府中的信访、纪检检查、人大部门会有帮助人民群众说话办事的。

联系电话:18206358429 0635 ---------863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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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消息(本报记者)15日,在其官方网站,聊城市纪委监察局发布《关于在重点领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公告》,《公告》称,今年继续在重点领域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接受群众专项举报。

  受理举报时间为2016年6月-9月。主要受理5个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投诉举报方式,对本公告受理范围所涉及的问题,可采取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网络举报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不接受来访)。

  为提高反映问题的受理及核查效率,请广大群众一事一反映,来信举报请在信封上注明反映问题所属领域,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照程序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侮辱或诽谤他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

  1、扶贫领域。重点是在扶贫项目管理、专项资金发放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侵占挪用、挥霍浪费,搞“关系扶贫”“人情扶贫”和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

  2、房屋征收领域。重点是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挪用私分、骗取套取、克扣拖欠房屋补偿款等问题。

  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重点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隐匿、坐收坐支集体收入,虚报套取、侵占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私自占用集体资产,低价出租、出让集体资源渔利等问题。

  4、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重点是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城乡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未经招投标或明招暗定、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对补偿费用分配不公或为他人非法谋取补偿款,偷工减料、以劣充优、粗制滥造“豆腐渣”工程,失地农民得不到妥善安置等问题。

  5、公共服务与行政执法领域。重点是各窗口服务单位及行政执法单位,办理群众事务过程中推诿扯皮、生冷硬推、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损公肥私、刁难甚至欺压群众,执法不规范、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显失公正等问题。

  信箱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花园北路22号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0635-8902668;电子邮箱:;网络举报平台网址: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举报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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