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9293 提问时间:2016-10-08 08:33:20

因为征地补偿款没有要到现在向您求助、事情是这样的、户口在村里,却因离婚了村里不给我征地补偿款,2013年,政府因修建日潍高速而征收山东省寿光市侯镇黄庄村532亩耕地。补偿款到位后,黄庄村委会向全村400余户村民发放了人均25925元的补偿款,但是“黄庄村委以我离婚为由,将我个人应得的25925元补偿款扣押,我多次去村委会讨要都没有得到答复,虽然自己和丈夫离婚,但是离婚后户口、土地、计生关系等一直在黄庄村委没有动过,怎么发钱的时候就没自己的了,目前自己的名字虽然不在前夫家的户口本上,但是离婚后,自己和大女儿又重新申领了一个户口本,而户口本上明确标注着,自己的户口在山东省寿光市侯镇黄庄村民。“我的大女儿都领到了补偿款,就我没有,真是想不通,村里也有离婚的、也有云南老婆走失十几年的死活都不知道的、都给了、就是没有给我、去村里要村委跟党委一直扯皮,好几年了也没给解决!我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说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去上访只说给协调一下、没有根本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这样我们这些弱势群体的权益谁来管!真是有苦没处说!法院去了两次都被驳回,一次在侯镇法庭,第二次上诉到潍坊中级法院,我不知道你们检察院是否能够监管法院,希望贵院能帮帮我!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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