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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3952 提问时间:2016-10-10 09:17:29

五莲县百货大楼郑岩娒董事长,未给职工入各项社会保险,其员工在单位上班摔伤后,又拒不让伤者进行工伤认定,又拒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及证人证言,十个月了,也未能上报认定工伤。对于郑岩娒就无法调查吗?对五莲县张淑红律师代理五莲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与厉建荣劳动关系确认纠纷,(因单位未入工伤保险,在单位工作摔伤,腰椎压縮性粉碎性骨折)一案,律师违反《律师法》规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郑岩娒一起拒不提供伤者在单位的的健康证明卡等资料,恶意串通,销毁证据,威胁证人不得作证,谁作证开除谁,历经仲裁,一审,都无一部门能给以调查,致使单位变本加厉,不断上诉,而又拒不提供证据,多次反映劳动局及司法局,无任何部门对律师和单位法人郑岩娒严重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今年8月份,在五莲县司法局反映律师违法问题,,9月2号,立案,至今未调查处理,对于律师張淑红和五莲县百货大楼有限公司法人郑岩娒这种以拖垮伤者,拒不提供证据,威胁证人不得作证等,以虚假恶意无理缠讼的严重违法行为,望相关部门能给以调查处理,单位未给入各项社会保险,受伤后又不承认是单位员工,仲裁一审都支持了伤者。郑岩娒及律师一直以上诉来拖着伤者,无处对郑岩娒和律师能调查吗?多个部门的不作为,难到无处能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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