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取得青年路与康庄路交叉口西南角金玉华府小区一套住房,要求开发商开具发票,开发商无理不开具,投诉至国税局要求国税局责令开发商开具发票 ,时间已过去将近两月,至今杳无音讯,本人并举报开发商涉嫌偷漏税,国税局仍然没有任何结果,请问菏泽市国税局你们何时能够作出答复。你们的办事效率如此之低,能够对得起纳税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