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974 提问时间:2016-10-17 10:24:19

济宁市中医院在济宁市众三甲医院中工资是最低的,福利待遇是最差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给职工购买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而中医院作为市直医院,漠视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障制度,对得起“三级甲等中医医院”这个称号吗? 另外:一、中医院每个人每月的绩效工资扣除税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请列举依据。 二、法律依据的扣除比例是什么?请详细说明。 三、这个绩效工资税金是否等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3500)? 请分条逐一回答,谢谢! 最后祝济宁市中医院能发展的更好,振兴中医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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