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18038 提问时间:2016-10-19 11:19:08

检察长您好,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也正是这样的身份让我觉得作为普普通通的农民,想要为家人讨回公道怎么就如此艰难,事情是这样的:2016年6月12日晚11时许,我的父亲下班回家的路上,遭遇了交通事故,我父亲被同向轿车从后方直接撞上,当场死亡,经有关部门鉴定鉴定轿车司机为醉酒驾驶,事故责任认定于6月25认定,于6月28日签字认领后,此事再无下文,只是说让我们自己回家协商,在事故责任认定数下来后直到9月份,我们与肇事者共谈判三次,而这三次肇事者却总以各种理由,不肯出席,当我们决定提起民诉后,肇事者当晚居然到我家里来威胁我,要杀我与我的家人,我的母亲当场气晕,之后我们也询问交警大队工作人员,却并无结果,直到9月27日当我们再次询问交警工作人员为什么一直没有提交到检察院,何时提交,才得到答复:这几天就会提交。但当我们10月10日再次讯问,得到答复是十月一国庆节后交上去的,询问何时检察院能处理,得到的答复是有关系,找人就会快点,找不到关系,那就会很慢,我不明白,现在的政府都是这样办事的么?凭关系好办事?像我们这样的普通老百姓就没有活路了?想要问下:1、交通肇事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为什么交警队还将案件扣在手中两个多月,不移交检察院2、检察院到底需要多久才能处理我们这样没有人脉关系的小老百姓的案件?这个事情已经过去近五个月了,我家还在承受着深深的悲痛中,却眼睁睁的看着肇事者逍遥法外,连拘留都没有,我想问下,这法律的平等在哪?为老百姓办事的政府还是老百姓的政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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