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2235 提问时间:2016-10-24 09:09:47

我现就临沂市兰山区兰山路富民小区物业强制改造暖气管道反映一下问题,望能给予调查呼吁。富民小区物业公司及长青物业公司(不知道怎么又冒出这个物业公司)今年联合发通知进行小区内入户暖气管道改造,在没有征得广大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内入户的供暖管道切断,现已到了缴纳暖气费用的时间了,去物业交费,物业答复:不交入户暖气管道改造费的暖气费不收!我们往年用的好好的暖气管道物业是按什么规定给擅自切断,并强制要求改造?我们往年家中的供暖温度都能达到18度以上,根本就不需要改造!物业说是一户一表改造,可是现在改造完的根本就没有安装什么计量表。我们强烈要求这两个物业公司:1、恢复我们正常使用的管道;2、如拒不恢复,需这两个物业按他们现执行的改造标准赔偿我们的管道损失费,我们自己找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恢复施工。望能给予调查呼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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