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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1002 提问时间:2016-10-31 08:45:54

青岛九州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网上石油交易平台);法人:姚松;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5号华银大厦9层;联系电话:400-999-83680532-55769653犯罪嫌疑单位2:青岛创纪元商贸有限公司(青岛九州交易中心533号会员单位) ;法人:慕建制;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湄洲岛街36-2号网点;(交易账号:533179970079423,总涉案金额;200010元)嫌疑人1:QQ:458641247,自称533会员单位客户经理(QQ昵称:孔凡);嫌疑人2:QQ:1141012755,自称533会员单位分析师(QQ昵称:吴老师);一、涉案事实:2016年年5月11日,在业务员孔凡(自称是高手,QQ:458641247)自称一个晚上能赚20余万元)的引诱下又在青岛九州开立账户,账号是:533179970079423。2016年5月11日入金5万元,随后安排给另一名叫原油老师的分析师(QQ:1652278313),入金之后他们并未让我进行模拟操作,没有进行培训或者炒原油知识普及直接让孔凡在QQ上告诉我如何买卖,告诉我只要严格按照他给出的提示进行买卖就能盈利。业务员和分析师均再三向我保证他们喊单的正确率达到80%以上,失误率很低,并声称自己的家人和亲戚都在做原油,在他们的再三利诱下,我便相信按他们的要求交易,他们不断让我重仓操作,即使行情与操作的方向发生了改变,还不断地要求我加仓反向操作,后来我才知道这样有爆仓的风险,而且在没有行情时频繁交易赚取手续费。第一次就不 幸幸亏损3000千元(为了让我继续追加资金),完成第一次操作后,以做单准确率高达到80%以上以及资金量大好操作为由不断诱导我继续入金,并号称本周将有所谓的大行情(EIA、大、小非农数据行情),在他们的不断诱导下,先后让我于2016年5月28日追加了5万元资金,2016年6月6日追加了5万元资金跟着操作。在增加资金后,他们开始了疯狂的掠夺式诈骗,2016年5月6日中午王老师故意给出九州燃油150吨现价做多的反单,并且再三要求我加仓, 盈利还平不了仓,只允许亏钱,不允许赚钱,结果指数瞬间暴跌几十个点,故意让我止损出局在行情的最低点,,之后咨询老师接下来怎么办,由于当晚是大非农数据行情,老师故意在数据还没出来之前的20分钟给出现价做多的错误信息,结果行情暴跌,再次让我止损在最低点,导致再次亏损3万元离场,后又不断叫我加金就这样让我短短的1个月时间内共计亏损20万元。事后,在一位朋友的指点下,查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道,才知道自己被诈骗了。被骗后给我的工作,生活,家庭带来巨大伤害,我现在要用法律的武器追回自己的血汗钱,叩求各级领导及政府部门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督促犯罪嫌疑人返还我的所有损失。在这里我全家向领导叩谢,我己经走投无路,这笔钱是我以后的养老钱,是我和孩子的救命钱。二、涉嫌构成诈骗罪的事实和理由骗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罪分子往往是夸大盈利记录和可能性、进行与事实不符的陈述。发展投资者成为客户,好在交易中赚取佣金乃至客户损失,而发展客户可获交易提成、入金奖励;在客户的交易中因各类不当操作(如瞎指挥、代客理财、修改价格、虚构交易对手、伪造交易资金等)造成了客户的损失,却仍能使自己获利;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骗子实施了欺诈行为。一是虚构事实。告诉被害人,炒现货白银、原油可以几倍的盈利,并频繁发他人虚假盈利截图,和让托们扮演盈利者来实施诱骗。二是隐瞒真相骗子没有告诉自己这是一个虚拟交易,这个现货市场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做市商的“赌の钱”游戏,没有告诉自己,他们说的炒白银、原油没法实物交割,其实是在做国家严厉打击的非法期货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自己产生错误的认识,以为是正规合法的投资。最后,通过欺诈行为,他们用代客理财、喊单老师喊单,等手段,把自己的钱,通过内盘软件后台的操作,在软件上走个形势就合法占有了我的资金。从而使自己的财产受到损害。综上,足够的证据显示平台为达到非法占有本人财产的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欺诈的手段,把本人银行卡中储蓄存款(共计200000元)骗走。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其性质极其恶劣,数额巨大,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三、 进行非法期货交易、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事实和理由(一)以电子商务和现货交易的名义,做标准化合约。本人在被骗过程中可发现有以下特征:订立合约时,交易者只要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买入或卖出九州燃油150吨和九州油500桶;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合约,而是以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这符合标准化合约的特点。(二)以做市商机制进行集中交易。还发现有以下特征:T+0双向交易、通过互联网连续22小时报价、交易时间周一06:00至周六04:00(除结算休市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每日04:00-07:00为结算时间)、买卖有0.6的点差。这符合集中交易的特点。由此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商品现货市场的交易活动是典型的组织期货交易。而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应当在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目前国内合法的期货交易场所主要有四家,分别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所以犯罪嫌疑人涉嫌构成非法组织期货交易,同时涉嫌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款所称的“擅自从事期货业务”。按照我国《刑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相关活动,未经批准开展上述活动(包括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涉嫌非法经营犯罪。我的诉求:由于青岛九州商品交易中心及其属下533会员单位青岛创纪元商贸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我请求青岛九州商品交易中心全额返还会员单位诈骗我的200000元人民币,同时保留追究因为诈骗对我造成的严重的精神损失费和务工费的权力。如果不能及时解决我的诉求,我会坚决走我能想到以及能找到的任何合法维权途径,坚决维权到底。青岛九州维权群(480071417,421704044)请还没有醒悟的朋友尽快醒悟,周边有做现货原油的朋友尽快劝他们不要再做。还有就是跟青岛九州商品交易中心及其会员单位同类型的骗子些,尽快收手吧,人在做,天在看,因果报应,你们再这样为虎作伥,肯定都不会有好下场的,罪孽太重,说不定会牵连到你的家人,孩子,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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