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511 提问时间:2016-11-07 08:50:52

邹城市油龙大厦

凌晨2点多入住,收午夜房价180,支付押金600。

12点退房,超时26分钟,前台要求支付100元超时费,

名曰到12点自动转钟点房,超过3点自动转半天房。

房内无住宿须知,酒店无明显超时超时告知标识。

电话告知无具体收费原则。前台无钟点房牌价。

已支付100元,并决定留宿至3点。

问,酒店退房具体行业规定,实施办法,是否该以小时计费!

霸王条款下,支付押金后,消费者耐酒店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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