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桓台妇幼保健院与新入职医生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五年内不允许辞职,如果医生辞职需要缴纳给医院多达几万到二十多万的高额违约金。我妹妹是儿科的医生,因与老公异地,生活不方便,向医院提出辞职被要求缴纳违约金。但该合同并不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关部门尽快督促桓台妇幼医院整改违法行为,按照法律办事,合法开展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