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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22498 提问时间:2016-11-11 09:46:59

尊敬的领导

烟台市牟平区文化街道办事处现任党委书记(原主任)董少磊涉嫌在2010年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山东省财政厅库区移民辅助资金专项拨款75万用于金龙水库渠道整治,并在没有工程的情况下出具虚假招投标、虚假工程验收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与2011年与2012年间分2次将该款从牟平区财政局提走,该款涉嫌被贪污。该款是用于金龙水库泄水渠道整治,由于没有整治2013年该村发生水灾。我们向牟平财政局、牟平纪委反映始终不予处理,迫于无奈我们向山东省财政厅举报反映,经山东省财政厅调查落实后决定将文化街道办事处自有资金75万收缴上缴牟平区财政局。(1)该专项拨款在没有工程的情况下被施工单位领走进了个人的腰包(2)文化街道办事处将自有资金75万上缴财政!!这不是个人贪污还要政府买单吗!!大家都明白国家专项拨款不论是骗取、贪污、挪用还是冒领都是违法的!!但是由于董少磊社会关系复杂,政府与纪委层层保护,相关部门对董少磊涉嫌骗取贪污国家专项拨款的问题没有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就此画上句号,请问党纪何在,国家法律何在!!!山东省财政厅为何成了董书记的个人银行?骗取国家专项拨款政府与纪委还能层层保护,看来董书记的能力真的非同凡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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