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内容

浏览:3402 提问时间:2016-11-30 16:50:58

我是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前大庄村,我家位于单庄村的门市房,因为2009年镇政府加宽道路,门市房被拆迁。2016年11月底门市房基本收尾等待入住。在这7年期间镇府就给了我们1年多的生活补助费用,其余6年等到回迁后,在结清。但是没等我们选房,回迁。镇府和开发商已经开始卖门市房,或者把房子抵押还款。导致14套门市房,卖的还剩几套。在这期间,我们多次像常庄镇镇府反应,也找到了分管的镇长,镇长给我们的回复是:你们放心,房子不会卖的。但是房子确确实实在卖,而且有一家买房者正在装修。(买房人和我说同村人),售楼中心也多次告知我们,门市房还剩几套,要买速度交钱。明知开发商在卖回迁房,我们就不信,常庄镇镇府部门,村里书记,他们能不知道吗?背后利益不得而知。假设开发商违法卖回迁房,为什么镇府部门确不制止。我们可是苦苦的等了7年。镇府部门的不作为,可以说是故意放纵。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随意被践踏。以上反应绝对属实,我本人负全部法律责任。请求贵节目能帮帮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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